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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移交企业
政策法规
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国有企业办学校、公检法机构向地方移交工作基本完成
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申请2017年省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2号)、《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2号)精神
咸阳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测算依据与标准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工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咸阳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咸阳市物产管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供一业”接收工作流程
按要求进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中省企业,向市国资委申请分离移交报告,国资委指定平台接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