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咸创文字〔2022〕7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小区公益广告宣传自查自纠工作。
4月13日至15日,我公司根据公益广告宣传自查自纠文件精神,对标对表,从7个方面对小区内93块公益广告进行逐个自查。自查范围主要包括公益广告破损、缺失、是否规范有序、是否更新及时、主题是否鲜明等。经过我公司三次反复核查确认,以及社区工作人员自查统计,双方就小区内需要更换和维修的公益广告数量及内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参考创文《实地测评点位考核标准》及《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针对15号楼西侧以及大四合院2处破损公益广告、6、7号楼西侧2处已过时公益广告等发现的问题,我公司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第一时间与社区共同联系广告公司进行制作更换,预计4月18日前可顺利完成公益广告自纠工作。
此次公益广告自查自纠工作不仅进一步提升了小区形象,也有效推动了小区的创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