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晓君、史昆鹏两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咸物产党发〔2018〕32号 经咸阳物产建设集团2018年7月13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宋晓君同志为陕西雅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主持工作);史昆鹏同志为陕西雅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均自2018年7月13日至2019年7月12日)。 中共咸阳市国资物产管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8-08-03
关键词:
通知,7月,有限公司,2018年,物产,建设,陕西,物业管理,集团,副总经理
咸物产党发〔2018〕32号
经咸阳物产建设集团2018年7月13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宋晓君同志为陕西雅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主持工作);史昆鹏同志为陕西雅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均自2018年7月13日至2019年7月12日)。
中共咸阳市国资物产管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
上一页
下一页